Welcome to our June 2024 Global Market Access news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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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更新內容 | ||||||||||||||||||||||||||||||||||||||||||||||||
沙烏地阿拉伯 | 沙烏地阿拉伯標準、計量和品質組織(SASO) 發布了一份新通告,要求在沙烏地阿拉伯銷售的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和其他便攜式電子產品製造商採用SASO IEC 62680-1 中指定的USB Type-C 或USB供電標準SASO IEC 62680-1-2:2017和 SASO IEC 62680-1-3:2017。 該要求將於2024 年8 月1 日起生效。 第三方驗證機構必須審查所有有效的產品證書 (Product Certificates, PCs) 以確保合規性,並在 2024 年 10 月 1 日之前透過 SABER 平台相應更新技術文件。 SASO 將從 2024 年 8 月 1 日起隨機審核文件,並對違規行為採取法律措施。 第二階段將納入筆記型電腦,預計將於 2026 年 4 月 1 日開始。 | ||||||||||||||||||||||||||||||||||||||||||||||||
卡達 | 卡達通訊監理局(CRA)已就文件草案「短距離設備類別許可證 – 版本號(5)」展開公眾諮詢。該措施旨在更新許可框架,以因應電信標準的快速發展。 | ||||||||||||||||||||||||||||||||||||||||||||||||
澳洲 | 澳洲監管機構為6 GHz 高頻段 (6425-7125 MHz) 將用於無線電區域網路 (RLAN) 和廣域無線寬頻 (WBB) 服務的潛在用途,已啟動公眾諮詢。 針對諮詢規劃項目的詳細說明文件現已發布,並邀請利害關係人提交回饋意見。 本次也共同審查已實施的頻譜禁令 81,其禁止在 6 GHz 高頻段發放新的設備的許可證。這項禁令旨在支持諮詢過程中,維持監管穩定性並協助做出知會式決策。 | ||||||||||||||||||||||||||||||||||||||||||||||||
智利 | 智利電信分部 (SUBTEL) 為修改 2017 年第 1985 號豁免決議展開公眾諮詢,該決議制定短程設備技術標準。 SUBTEL 正在為 SRD(例如 Wi-Fi/藍牙…等)的自我證明部份徵求公眾意見。本次諮詢將於 2024 年 7 月 12 日結束。 | ||||||||||||||||||||||||||||||||||||||||||||||||
菲律賓 | 菲律賓國家電信委員會 (NTC) 將於 2024 年 5 月 23 日舉行公開聽證會,對 2007 年 3 月 5 日備忘錄通函第 2 節的擬議修訂展開討論。擬議的修正案將包括用於 RLAN 和 HIPERLAN 短程設備 (SRD) 的 5925-6425 MHz 頻段。 | ||||||||||||||||||||||||||||||||||||||||||||||||
英國 | 英國政府已向國會提交立法草案,以擴大對 CE 標誌的認可,確保 CE 標誌產品在英國境內延續其合規和認可。 該立法草案對現有監管框架進行了幾項修訂。主要更新包括修訂《2008 年機械供應(安全)條例》、《2011 年玩具(安全)條例》、《2012 年電氣和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條例》、《2016 年電磁相容性條例》 、《2016 年電氣設備(安全)條例》和《2017 年無線電設備法規》。這些修正案旨在使英國標準與國際慣例保持一致並保持監管一致性。 | ||||||||||||||||||||||||||||||||||||||||||||||||
印尼 | 2024年5月13日,印尼共和國通訊與資訊部部長發布與短程設備(SRD)技術標準相關的法規“NOMOR 260 TAHUN 2024”,其取代現有法規“NOMOR 161 TAHUN 2019”。 主要變化如下: 1. 包含RFID 額外的頻率分配:433-434.79 MHz 和2400-2483.5 MHz。 2. 包含UWB 頻率分配:3.1-10.6 GHz。 3. 刪除功耗 <10 mW的低功耗設備的頻率分配,402-405 MHz、2400-2483.5 MHz、5250-5350 MHz、5725-5825 MHz 和24-24.5 GHz。 4. 57-64 GHz頻段納入雷達感測器設備。 預計新技術標準將於2024年8月12日生效,即發布後90天。 | ||||||||||||||||||||||||||||||||||||||||||||||||
馬來西亞 | 2024年6月1日,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發佈公告,表示將取消使用頻率3400 MHz至3700 MHz範圍內的衛星固定服務地球站及超寬頻通訊設備。 該取消將於 2025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且即日起,將不再允許使用於 3400 MHz 至 3700 MHz 範圍內運作的此類設備。 | ||||||||||||||||||||||||||||||||||||||||||||||||
庫拉索 | 庫拉索島管理局已從郵政電信局 (BT&P) 更名為庫拉索島監管局 (RAC)。 此改變對電信設備的型式審批流程沒有影響。 | ||||||||||||||||||||||||||||||||||||||||||||||||
中國 | 2024年6月18日,為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管理,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並予以公告。《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1年本)》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7號)同時廢止。 | ||||||||||||||||||||||||||||||||||||||||||||||||
中國 | 2024年6月12日 CQC發佈與防火外殼相關的新要求。 在市場監管總局 2024 年度第 2 期認證有效性抽查中,某企業產品的防火防護外殼按照 GB 4943.1-2022 第 6.4.8.4 中 S.2 可燃性試驗方法進行測試時,試驗結果為不合格(CCC 認證時提供的V-0 級證書)。鑒於上述情況,現CQC進行全面風險排查、防控。
適用範圍: 本通知中“防火防護外殼”特指適用於 GB 4943.1-2022 第6.4.8.4 條,與 PIS(潛在引燃源)的隔離距離不滿足標準要求,且未曾使用 S.2可燃性試驗方法進行測試驗證的防火防護外殼。
自2024年6月13日起: 受理的新申請及變更申請(涉及防火結構判定或外殼報備),不論防火防護外殼材料是否有協力廠商認證定級證書,均要求各檢測機構按第6.4.8.4中S.2可燃性試驗方法(以下簡稱S.2)對防火防護外殼進行試驗驗證。試驗後,防火防護外殼不得產生大於6.4.8.3.3或6.4.8.3.4(依照適用情況)允許的任何孔洞。
2024年 7 月 1 日起: 1. 發證後工廠檢查:
2. C、D類的工廠監督抽樣檢驗: | ||||||||||||||||||||||||||||||||||||||||||||||||
新加坡 | 1. 行動網路營運商 (MNO) 將從 2024 年 7 月 31 日起逐步終止3G 網路。IMDA 於 2024 年 3 月 13 日進行的「行動終端的緊急呼叫功能」調查顯示: – 主要是2020 年前於IMDA 註冊且支援 VoLTE功能的這些手機,在撥打 999緊急電話時,是以透過3G 網路撥打作為後備機制。 – 隨著3G 網路停用,這些手機將失去撥打緊急電話的功能。 | ||||||||||||||||||||||||||||||||||||||||||||||||
新加坡 | 2. 為確保聯繫緊急服務時的公共安全,手機供應商和製造商必須採取以下步驟: (a) 如有供應或製造具有後備機制的手機,無論在哪一年份已於 IMDA 註冊,都須將該型號產品新增至附件 A 的清單中。 (b) 停止銷售具有緊急電話後備機制的手機,在產品網頁上列出這些手機型號以達成消費者教育的目的;以及 (c) 如果有附件 A中所列的手機(2020 年之前註冊)的情形,請與製造商(如果您是供應商)確認撥打 999 時緊急呼叫轉至 3G 網路的後備機制。 3. 請各供應/製造商配合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回覆附件 A 中可能具有後備機制的手機。您的回應對於 3G 停用後消費者使用手機的安全至關重要。 4. 作為預防措施,如在截止日期前未確認,IMDA 可能會取消附件 A 中列出的所有裝置的註冊。根據《電信(經銷商)條例》,在新加坡銷售未經註冊的設備違反經銷商許可證,IMDA 可能會採取執法行動。 | ||||||||||||||||||||||||||||||||||||||||||||||||
墨西哥 | 墨西哥聯邦電信研究所 (IFETEL) 針對「聯邦電信協會全體會議修改用於電信或廣播的產品、設備、裝置或裝置批准指南的初步協議草案」以及「修改聯邦電信研究所IFT Seal在批准的產品、設備、裝置或用於電信或廣播的裝置中使用指南的初步草案」 展開公眾諮詢。 主要目標如下: 1. 根據在經批准的電信或廣播的產品、設備、裝置或裝置中使用 IFT Seal的指南的規定,明確提及 IFT Seal作為標記或標籤中的附加元素的要求; 2. 擴大 IFT Seal的印刷選項,以便可以透過實體或電子方式完成,以減少產品的適應時間,以符合認證指南的規定,以及; 3. 考量適用實體或電子標記或標籤的產品種類,從而使認證指南的適用性不存在任何疑慮; 4. 修改在核准的電信或廣播產品、設備、裝置上列印、數位化或複製 IFT Seal時必須遵守的整體特性; 5. 透過電子窗口臨時提供包含IFT Seal的向量文件,以及; 6. 將「在核准的產品、設備、裝置或用於電信或廣播的裝置上使用IFT Seal的指南」的生效日期修改為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兩項諮詢將於2024年8月12日結束。如果您有任何意見或意見,可以透過諮詢的方式發送至info.upr@ift.org.mx。 | ||||||||||||||||||||||||||||||||||||||||||||||||
巴西 | 巴西國家電信局發布第 29/2024 號公眾諮詢,以更新第 14448 號法案(限制輻射設備合格評定技術要求)第 11.7 項。該提案旨在旨將巴西 Wi-Fi 6 GHz(影響 WIFI 6E 和 WIFI 7)的操作頻段從 5925-7125 MHz 限制為 5925-6425 MHz。 這項變更是為了未來在巴西實施 IMT 系統,在 6425-7125 MHz 頻段運作並減少頻譜干擾。 公眾諮詢將於 2024 年 8 月 6 日結束。後續ANATEL 將審查、更新相關項目並發布最終法案。 以下是巴西國家電信局提議的第 14448 號法案變更: 1. 增加項目11.7.1.4和11.7.1.5: – 11.7.1.4. 存取點 (AP) 的初始出廠設定必須將設備操作限制在 5.925-6.425 MHz 頻段。 – 11.7.1.5. 只有當 Anatel 改變相關技術要求時,能使設備使用 5.925-7.125 MHz 頻段的遠端韌體更新才能投放於市場。 2. 增加項目11.7.4.1: 3. 增加項目11.7.13: – 11.7.13. 存取點 (AP) 必須能夠透過遠端和自動韌體更新來調整使用設定檔中定義的操作範圍限制。 – 11.7.13.1. 可以限制操作範圍的遠端和自動韌體更新功能,在設備的初始出廠設定中必須預設為啟用。 – 11.7.13.2. 申請批准的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聲明,聲明存取點 (AP) 能夠透過遠端自動韌體更新來調整其操作範圍的限制。 | ||||||||||||||||||||||||||||||||||||||||||||||||
南韓 | 南韓無線電研究所(RRA) 於 2024 年 6 月 21 日宣布的合格評定目標設備變更:包含、排除和類型修改。 1. 從非管控設備轉換為管控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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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 | 2. 從管控設備轉換為非管控設備
3. 合格評定類型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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